轉知: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 函 (第1041000203號)
本會呼籲觀光導遊(領隊)夥伴及旅遊從事人員,應遵守職業道德與規範,國家法令需要遵守,勿因個人利益而損害國家經濟及形象而受罰,103年十二月份查獲攜帶超量菸酒案件,違法人數有激增現象,敬請從事人員謹守規範勿觸法而受罰。
法務處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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