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龜山島生態旅遊作業管理要點第三點修正規定
修正「龜山島生態旅遊作業管理要點」第三點及「龜山島生態旅遊申請須知」第一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龜山島生態旅遊作業管理要點」第三點及「龜山島生態旅遊申請須知」第一點
處 長 許正隆
龜山島生態旅遊作業管理要點第三點修正規定
三、登島名額及時段分流管制:
(一) 為維護島上生態環境,每日登島總人數限制,三至五月及九至十一月,期間週一至週五為五百名,週六及週日為七百名。六至八月為七百名。
(二) 經許可登島,因臨時封島而無法登島者,准予補登記每日一百名,名額不受前項規定限制。 (三) 為推廣地方觀光國際化,國際觀光客登島申請名額不受第一項規定限制。
(四) 為疏導同一時段島上遊客人數,每日登島時間分四時段,每時段登島總人數以一百八十名為原則;逾越前揭承載限額,得對遊客及船舶實施分流措施,管制船舶載客登島。
龜山島生態旅遊申請須知第一點修正規定
一、登島名額及申請方式: (一) 每日登島總人數限制,三至五月及九至十一月,期間週一至週五為五百名,週六及週日為七百名。六至八月為七百名。每日登島時間分四時段,每時段登島總人數以一百八十名為原則。
(二) 經許可登島,因臨時封島而無法登島者,准予補登記每日一百名,名額不受前項規定限制。 (三) 一般遊客團體申請進入本島,應於預定登島日前三日至二十天日,以網路方式向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提出申請。本處申請時間為每日上午八時至晚上十時,申請方式請依本處(kueishan.necoast-nsa.gov.tw)網頁畫面指示,輸入相關資料。
(四) 遊客依前款規定以網路方式申請登島,其程序如下: 1、 於開放登島申請期間,申請人得任選四個時段登島,同一登島日以申請一個時段為限,已核准額滿之時段不受理申請或補位申請;同一申請名單內之人員不得另行提出申請。 2、 完成資料輸入程序,網路申請系統即對領隊人員以電子郵件寄送驗證碼。系統進行抽籤前(每日晚間十點),該申請名單除領隊人員外,得變更該行程申請登島時段及成員名單。 3、 本處網路申請系統以每份申請名單為單位,每日隨機抽籤決定核准登島名單,至個別登島日時段額滿為止,系統並即於本處網頁公布正式核准名單。電腦抽選後未獲核准申請資料電腦逕予註銷,申請人可選擇名額未額滿時段登錄抽選。 4、 經核准登島者,得以驗證碼進入本處網頁查詢申請結果或列印登島許可證明供登船及登島時查驗。 5、 申請人所填報資料,本處隨機抽檢,並得要求於二日內,傳真具照片及身分證證號之有效證件影本供複核;申請人無正當理由,聯絡電話未回應或未及時傳真資料,停止當年度申請登島權利。身份資料為不真實者,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五) 申請登島之每一團體人數,應在四十五人以下。
(六) 申請者於核准登島後,得於登島日五日前,至本處網頁更換登島人員。但同一核准登島名單更換名額限百分之十內;被更換人員三十日內不得再行申請登島。
(七) 核准之登島人員,自核准登島日起三十日內,不受理其再次提出登錄申請登島。核准登島人員不能如期登島時,應於登島日前五日,至本處網頁取消登島。取消後空出之可登島餘額,於取消次日開放申請人於網路登錄抽選。
(八) 國際觀光客(指來台從事觀光旅遊者)得於登島前三日提出申請,不受總額限制;申請方式應以書面檢附護照及我國入境簽證影本或旅遊契約等證明文件,向本處書面申請登島,並載明團員國籍、英譯姓名、護照號碼等資料。一般外籍人士(憑居留證或工作證長期居留者),仍應以網路方式申請。
(九) 學術團體申請週三登四○一高地或北岸步道做學術及自然研習,應於年度開放期間預定登島日十五日前,向本處提出申請書,並協助本處辦理島上生態環境監測。
(十) 一般遊客團體申請登四○一高地旅遊時,應先取得正式登島許可證明,並於核准登島通知後至登島日前七日,檢附登島許可證明、申請書、隨隊專業解說人員及隨護人員證明文件,以書面向本處申請許可;每日核准名額以四十名為限,限於上午時段登島,並須同時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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