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新聞稿
關於旅行業者憂心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會讓陸資旅行社在臺形成「一條龍」壟斷市場,交通部觀光局繼6月21日、7月11日之新聞稿後再次重申,依該協議內容,我方僅開放大陸旅行社總數3家在臺經營「乙種」旅行業業務,即國內旅遊業務,並未包括「綜合」或「甲種」旅行業之代售國際機票、招攬國人出國或赴大陸旅遊、接待外國及大陸旅客來臺旅遊等業務。至於旅館部分,我方僅開放WTO承諾中已全面開放之觀光旅館,目前多為國內、外連鎖品牌,其住宿品質及房價相對較高且須符合一定建築設備標準,業者多有自己之營運策略及資金來源,不易配合陸方一條龍營運模式。是以,未來大陸旅行社來臺投資設立乙種旅行業,尚難以「一條龍」方式經營旅遊業務。
除上述對陸資旅行社家數及業務經營範圍限制外,政府並備有事前投資許可審查之規範、事中之旅行業管理機制,及事後之查核管理,全方位控管旅遊市場秩序,以消除旅遊業者之疑慮。另觀光局對於國內旅行業者,已訂有相關輔導配套措施,如輔導公司健全財務結構、鼓勵建立品牌形象、協助旅行業公會舉辦從業人員教育訓練等積極作為,以達到優化產業和產業升級之終極目標。
有關陸客團部分,為維護陸客來臺旅遊品質,觀光局明文規範旅行業接待大陸觀光團行程、交通、住宿、餐食、購物安排等均須達到一定品質,並透過查核控管予以落實,邀集權責主管機關及縣市政府,密集辦理旅遊品質聯合稽查,且建置熱門景點大陸觀光團人數預報機制,協調熱門景點管理單位實施團體預約等分流措施,以及落實大陸觀光團配額有效管理,避免旺季旅客爆量,衝擊品質;該局並自今年5月起實施優質團措施,鼓勵旅行業推出區域、主題及精緻旅遊,更新產品內涵以改善整體旅遊產業經營環境。另為加強向大陸旅客宣導來臺旅遊應注意事項,觀光局業編印文宣,向大陸旅客宣導法治觀念等來臺旅遊注意事項,並製作宣導光碟提供導遊人員於遊覽車上播放,加強向旅客教育及宣導不得隨地吐痰、勿亂丟垃圾等法治觀念,該局亦同時透過「台旅會」轉知大陸「海旅會」加強向來臺旅客宣導文明旅遊,共同維護旅遊環境。
未來觀光局一方面將持續透過小兩會管道及兩岸服務貿易後續協商,積極爭取我方旅行業開拓大陸市場利基,另一方面積極落實各項管理措施,以維護旅遊市場商序,進而促進兩岸旅遊產業雙向交流合作與融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