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旅遊法」10月1日上路,對於零團費、強迫購物的旅行團,將嚴懲不貸,恐衝擊陸客團來台市場。我觀光業者預估,第4季來台陸客團總數,將減少逾3成,相當於損失17.28億元的觀光收入。
觀光局表示,大陸旅遊法不僅來台陸客團會受到影響,台灣民眾到大陸旅遊也受到相關規範,在兩岸旅遊市場重整階段,估計至少會有3個月的「陣痛期」,但兩岸透過雙重監管,提升旅遊品質後,陸客來台人數可望回復成長。
兩岸間不少旅行社以低價團惡性競爭,造成旅遊品質低落,大陸官方在今年4月頒佈旅遊法,祭出法令伺候,主要是規範旅遊服務品質、安全、合約訂定、糾紛處理等,10月1日起實施。
旅遊法中較具威力的是第35條規定,旅行社若有以低價團誘騙旅遊者,或透過安排購物或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違法行為,將嚴懲不貸。
雖然大陸旅遊法是整頓大陸旅遊業,但如果在上游的大陸組團社以低價搶客,未能確保品質,陸客團返國後檢舉,大陸國家旅遊局將處罰組團社,下游的台灣地接社恐怕也會跟著倒楣。
影響所及,不僅是兩岸的旅行社,還包括遊覽車、飯店、餐廳和風景遊樂區等周邊產業,也將連帶受到波及,勢必衝擊我方觀光外匯收入。
觀光局長謝謂君強調,大陸旅遊法上路,短期內雖會衝擊陸客團來台市場,但新法有助確保旅遊品質,在團客和自由行價格拉近後,自由行人數也會增加,包括合肥等增開試點城市的首發團也陸續抵台,對台灣觀光業來說是「短空長多」。
業者轉述大陸官方有預估,在旅遊法上路後,亞洲觀光市場將首當其衝,包括香港、澳門、泰國等國的出團人次,預估將掉52%,而陸客團第4季來台也將減少3成、約21萬人次。去年一年來台陸客高達258萬人次。
我方旅行社業者表示,今年十一長假後的陸客團,不少陸客採取觀望態度,延後出遊規畫,「報名人數已掉一半」,初步估計今年第4季的陸客團人數,減幅可能會大過官方預估數字,甚至可能減少5成。
依據觀光局統計,去年陸客平均每人每日在台消費支出,達265.26美元,以此標準估算,若第4季來台陸客團減少21萬人次,則該季觀光收入將銳減新台幣17.2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