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9日電)中國大陸首部旅遊法將於10月1日實施,多家大陸旅行社認為,將影響大陸居民赴台遊,挑戰與機遇並存。
大陸這部旅遊法包括多項新規定,其中以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最受旅遊業者關注。
中新社引述大陸旅遊業人士指出,新規意味「低價團費+高價購物」模式將被市場遺棄,使已被嚴重扭曲的旅遊產品價格,真正回歸旅遊本身價值。
北京攜程國際旅行社旅遊營銷高級經理頓繼東表示,大陸「十一」假期遊客赴台遊旅行團預訂情況良好,暫未受旅遊法衝擊。
他認為,赴台遊近年來高速成長的趨勢仍將持續。旅遊法實施後,原來自費項目的費用移到團費,旅遊費用更透明,而且非假期團費沒有增加太多。
他說,旅遊法對旅遊業者是一個新機遇,能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鼓勵規範經營,使更有競爭力的旅行社脫穎而出,摒棄不規範的旅行社。
中國旅行社總社(北京)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喬芳說,旅遊法上路對「十一」長假赴台遊組團沒有太大影響,今年組團人數與去年大致持平。
她表示,遊客可能短期內接受不了價格變化,但相信欽慕台灣風景的遊客會逐步接受新價格,「想去台灣旅遊的以後還是會去」。
不過,深圳市建南國際旅行社總經理助理何仕新指出,公司在「十一」期間的赴台遊報團量與去年相比下降近50%,10月份全月報團量則比9月份下降近80%,其中影響因素應有旅遊法。
何仕新說:「遊客在觀望、旅行社也在觀望。」受團費成本上升,機票、酒店費用上漲等因素影響,10月份赴台遊團費比9月上漲近50%。
至於旅遊法對赴台遊的長期影響,喬芳認為,以法律規範旅遊市場,是對大陸遊客赴台遊品質的保證,對赴台遊是一大機遇,對遊客、旅遊業都是一件好事。
何仕新也認為,長期而言,旅遊法有利提升赴台遊的品質。她工作的旅行社專門成立了產品策劃小組因應旅遊法的影響,將設計更多有特色的赴台遊產品。
何仕新也希望旅遊法能確實執行,不讓劣幣驅逐良幣,不讓「低價遊」侵蝕「品質遊」。
報導說,2012年大陸赴台遊客突破197萬人次,年增57.58%,再創歷史新高。其中團體遊178.26萬人次,成長45.75%,個人遊(自由行)19.07萬人次,成長553.29%。10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