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旅客小額購物7月起可現場退稅 更新日期:2011/06/20 06:00 七月一日起,外籍旅客購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如退稅金額在一千元以下者,亦可於購物現場辦理退稅。
高雄關稅局表示,為鼓勵外籍旅客來台觀光、購物,政府訂有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機制,為改善旅客集中於出境時辦理退稅,常有排隊久候情形,自七月一日起,外籍旅客於同一天內向同一家經核准貼有銷售特定貨物(現場)退稅標誌之特定營業人購買特定貨物,含稅銷售金額達三千元以上,除依原規定於購物日起三十日內攜帶出境者,得於出境時向海關申請退還購買特定貨物所支付之營業稅,如累計退稅金額在一千元以下者,亦可於購物現場直接辦理退稅,出境時只要出示護照、現場小額退稅明細核定單,連同已領退稅款之退稅貨物等,向機場或港口之海關申請查驗登錄即可。
高雄關局表示,上述購物現場小額退稅之簡化措施,尚不適用持「臨時停留許可證」入境之外籍旅客,此外,持「臨時停留許可證」入境之外籍旅客於國際港口申請退還營業稅時,除搭乘客(郵)輪出境外,應於其搭乘之船舶辦理結關手續後,於開航前向海關辦理退稅手續。
旅行業者、運輸業者或旅客若對退還營業稅相關規定尚有疑問,歡迎洽詢該局各服務櫃台:
(一)空運旅客請洽高雄國際機場三樓出境大廳海關服務櫃台,服務電話:07-8057753、07-8057743。
(二)海運旅客請洽高雄港一號碼頭國際旅運中心海關辦公室(服務電話07-5311344)或金門水頭商港旅客服務中心二樓海關退稅服務櫃台(服務電話082-3756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