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陸客團來台灣觀光,旅遊品質將會更有保障。觀光局與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中華民國觀光導遊協會,昨(二十三)日共同在交通部召開記者會,宣布旅行社自律公約九月一日上路,誓言消滅陸客市場低價爛品質亂象。
購物不手軟的陸客團一向被國內旅行業者視為金雞母,但是部分旅行社為了爭取接陸客團,不惜祭出低價團費以吸引陸客參與,卻造成低落的旅遊品質以及高額的退佣、販售品質差或假商品,將觀光藍海染紅,也讓陸客來台旅遊留下了壞印象,打擊台灣觀光形象。
觀光局謝謂君副局長表示,到今年四月間為止,陸客來台人數都是正成長。但因為阿里山小火車翻車事故以及塑化劑影響,今年五至七月人數有呈現下滑。謝謂君強調,但是八月開始已經有回溫。
只不過旅遊品質下滑卻是事實,為了提昇陸客來台旅遊品質,首要就是要解決低團費的亂象,畢竟羊毛出在羊身上,若想以低團費有高品質,無疑是緣木求魚。因此觀光局與相關單位會商後提出五項解決辦法,包括加重違規違法業者的處分、合理最低接待費用每人每夜平均六十美元、加強稽查及鼓勵檢舉與落實組團接社合同範本、品保協會落實購物保障制度等。
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姚大光理事長表示,他曾有一天觀察過圓山飯店是否有高價團進住,他算了一下當天共有十二個陸客團住在圓山。他強調,事實上他認為低價團不是全面,約有兩成左右為高價團,四、五成為平價,低價團僅兩到三成。但是他也承認,低價團有擴大影響的層面,越來越多大陸組團社選擇低價,獲取利潤。姚大光表示,這個是向下走的趨勢,必須要提昇。
因此今年五月份,在觀光局主導下,跟品保協會痛定思痛進行一些檢討,並且擬定出自律公約,內容除了團費報價不得低於六十美元外,也責成接待旅行社嚴格遵守「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第三點規定,不得以購物佣金收入彌補團費。另外對岸支付團費不得超過團客離境後四十五天、出入境工本費不可列入團費、佣金不得超過三十%等約定。
姚大光說,現在已經有一百六十九家接待業者簽署,並且會在九月一日正式上路。若是違反公約,全聯會除了會採取適當的自律處置措施外,違反相關法令則會提報觀光局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