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劣濫竽充數的旅遊品質,成為現在陸客團不願來台最大隱憂。交通部觀光局昨(二十三)日嚴肅的表示,為了導正這股亂象,讓台灣旅遊市場回歸正常,因此就現行記點累計四點就處以停業一個月的處分,將會修改相關管理辦法,以正面表列的方式經舉證確認後直接嚴懲。
九月一日就要上路的旅行社自律公約,目前已經有一百六十九家接待業者簽署,應有機會解決長久以來陸客低團費導致旅行社用「購物回扣、退佣」的方式補足團費不足之處的亂象。
只不過低價搶陸客的現象比比皆是,旅遊品質低落、商品品質參差不齊、把陸客當肥羊宰的等現象。現在觀光局要出重手,打算透過修法,將違規情節嚴重的旅行社,跳脫以往先記點警告的方式,而是是情節嚴重直接勒令停止該業務。
陳美秀指出,以合法掩護非法,是不肖旅行社最常用的伎倆。由於旅行社不用付錢給非法導遊,非法導遊的收入就是帶著陸客去購物且收取大量的佣金,如此惡性循環下,要有什麼好的旅遊品質則是很大的疑問。
陳美秀說,觀光局有積極針對旅行社違規事項進行查核。她也舉出最近被勒令停業的吉獅旅行社案例表示,吉獅以偽造登記的方式,將合法有導遊執照的名字填寫在網站上,但卻利用沒有執照的導遊帶團。
陳美秀說,經觀光局機場人員發現後,開始全程進行蒐證,並在吉獅旅行社查到偽造的簽名,此種違規共十三次,全案除了移送北檢偵辦外,也對該旅行社祭出停止該陸客團業務一年以及二十六萬元罰鍰,另該名非法導遊則是罰款十九萬元。
目前觀光局的作法是以季為單位,若旅行社被記點超過四次,會處以一個月停業處分,若記點超過六次,則是處以停業一年的處份。未來修法後會加重罰則。旅行社名稱也會公布觀光局網站上。
旅遊品質保障協會理事長曾盛海則表示,觀光局規定退佣金上限為三十%,為了確保旅客購物品質能夠有所保障,除了派出稽查小組不定時加強查核外,也強調商店要落實不二價政策並清楚標示商品內容及商品售價等,杜絕高額佣金導致商品品質低落的亂象。
導遊若不靠退佣,收入恐生問題。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姚大光說,希望在九月一日起,提高導遊差旅費每天兩千元。他說,再加上小費應該可夠導遊生活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