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五個月 「大陸欠費逾50億元」
更新日期:2011/08/13 05:30黃如萍/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黃如萍/台北報導】
「大陸旅行社未支付台灣旅行社的出團款項,至少超過台幣五十億元!」建明旅行社總經理徐浩源指出,根據兩岸簽署的旅遊合同,大陸組團社應在陸客團完成遊台行程後的四十五天內結清團費,但幾乎沒有一家做到,組團社在遊程結束五個月後才付款是普遍現象。
鳳凰旅行社總經理李嘉寅說,一天一人團費若是三十美元,以來台七天、一個月陸客十萬人計算,五個月團費就是台幣三十一億五千萬元,「大陸累積未付款超過五十億」確實有可能;他並強調,生意往來講究信用額度,若組團社惡意不付款,國內地接社就應拒絕往來,不該被牽著鼻子走。
徐浩源說,大陸組團社還不至於積欠團費,但卻慣用「拖」字訣,積欠一家地接社團費三個月後,把陸客團交給另一家地接社,再欠三個月,等欠到第六家地接社,再慢慢還款給第一家地接社。許多地接社團費被欠久了,資金周轉出現困難,「送人頭購物消費」還周轉金,陸客團就成低價購物團。
旅行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姚大光指出,今年三、四月陸客團來台人數不少,但承接越多陸客團的旅行社,賠的越多,五月後陸客團不來,台灣旅行社則是沒有生意做、營運出現赤字。
「低價團平均一名陸客要購物台幣一萬元才夠本!」中國時報旅行社總經理趙政岷說,不是所有的陸客團都可以用購物抵團費的方式操作,兩廣(廣東及廣西)、福建、浙江、上海及北京團,旅客購物意願低,無法以購物退佣金彌補團費,所以來台旅遊團費就得訂高一點。
不過,蒙古、東北、甘肅、河北、天津等地的陸客團,購物力驚人,即使每人每天二十美元,台灣旅行社都願意接,上次傳出零團費的陸客團就是來自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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