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組織系統]

本會設五個處,各處設處長一名(由理事長指派)管理該處業務項目,
轄下設三個功能組別,各組設組長一名負責執行該組業務:
一、教育處:訓練組 / 資訊組 / 編輯組
二、法務處:法規組 / 紀律組 / 事故組
三、財務處:會計組 / 公關組 / 福利組
四、團務處:國旅組 / 陸團組 / 國際組
五、秘書處:人事組 / 企劃組 / 文書組
各組別功能
1. 訓練組:導遊檢定制度規範、課程訓練與編制及承辦政府委託
相關認證業務或相關訓練等課程。
2. 法規組:處理協會法務,制定內部規範,會員法律諮詢,提共
訴訟律師之服務。
3. 會計組:編製年度預算收支表以及會計相關業務。
4. 公關組:負責與政府單位及民間團體、相關產業或新聞媒體間
之協調與溝通,做好國際間各項交流與聯繫。
5. 國旅組:國內團客及個人旅遊之規劃與執行。
6. 陸團組:大陸團客及個人旅遊之規劃與執行。
7. 國際組:國外團客及個人旅遊之規劃與執行。
8. 事故組:導遊帶團或會員旅遊途中發生任何事故或糾紛之協調與處理。
9. 紀律組:受理會員申訴,會員之間或會員與業者之間的秩序規範及
糾紛協調與處理(獎懲)。
10. 福利組:提共旅遊優惠活動及相關福利(保險)等規劃與執行。
11. 資訊組:網站維護及網頁更新、美編製作等。
12. 編輯組:協會刊物及文宣、廣告之編輯、規劃與執行。
13. 人事組:協會人事、採購及導遊工作之分派與考核。
14. 企劃組:編製年度工作計畫表及協會相關業務推廣,舉辦任何活動或會
議、座談等之規劃與執行。
15. 文書組:統籌往來協會之文書檔案之建立及收發文案、會議記錄、歷史
文獻等編制與儲藏等相關項目。
備註:a. 各組年度工作報告、工作守則與規範事項由各組討論制定後呈報理事
會核備。
b. 協會是全國性組織團體,依業務需要將在各區設點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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